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◤◢◤ #5月報稅 婚姻關係這樣報!◢◤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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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◤◢◤ #5月報稅 婚姻關係這樣報!◢◤◢
     
    114 年度 #綜合所得稅 現正申報中(115/5/1-6/1),許多網友問,新婚、離婚或分居怎麼報?父母一方由子女報扶養,另一方怎麼報?網路報稅又該如何操作?
     
    #申報方式|原則應合併申報
    綜合所得稅是「家戶申報制」,結婚後就屬於同一個申報戶,原則上要合併申報(一方作為納稅義務人,一方為配偶),但有 3 種例外:
    #結婚或離婚年度,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。例:114 年向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,今(115)年申報 114 年度綜所稅時,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可自行決定要合併或分開申報。
    ➋一方如符合規定由他人列報 #受扶養親屬,另一方則單獨申報。例:父滿 60 歲由子女報扶養,母有所得則單獨申報(適用單身標準扣除額)。
    #分居如符合法定要件,可各自單獨申報。
    以上 3 種情況,如須單獨申報,請刪除配偶欄位的基本資料(➌分居如符合法定要件請在「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」註記「是」),系統就不會載入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,避免重複申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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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#特殊情形|分居不符法定要件
    分居如不符合法定要件,而無法合併申報者(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地不同等情形),配偶欄位的基本資料仍須填寫!並在「非屬上述民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之分居,且無法合併申報者」註記「是」,由國稅局合併計算稅額。
    如須申請「分別開單計稅」請另外註記,國稅局會先計算全部應納稅額,再依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各自應分攤的比例計算個別應納稅額,分別補稅或退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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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#計稅方式|所得可分開計稅
    納稅義務人及配偶雙方都有所得時,各類所得可合併或分開計稅(#但還是合併申報),計稅方式有 5 種:全部所得合併計稅、薪資所得分開計稅(細分以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分開計稅)、各類所得分開計稅(細分以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分開計稅)。
    計算範例說明:https://gov.tw/DBU
    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試算 5 種方式,並直接以稅額最低、最有利的方式計稅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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